[董事会]*ST筑信(600515)第六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时间:2010年04月26日 01:20:15 中财网


股票代码:600515 股票简称:*ST 筑信 公告编号:临2010-030
海南筑信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者重大遗漏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海南筑信投资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于2010
年 4 月 22 日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2010 年 4 月 12 日以传真或送达方式发出。本次会议应到 9 人,实到 9 人,董事王志国先生因公务未能出席,委托董事田淼先生代为出席,并行使表决权。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 《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合法有效。会议以记名投票方式通过了如下决议:
一、《公司2010 年第一季度报告》
该议案表决结果:同意9 票;弃权 0 票;反对 0 票。
二、《公司2010 年度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计划》
该议案表决结果:同意9 票;弃权 0 票;反对 0 票。
《公司2010 年度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计划》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
特此公告
海南筑信投资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海南筑信投资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0年4月26日

海南筑信投资海南筑信投资股份有限公司股份有限公司
2010 年度投资者关系管理年度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工作计划计划
为贯彻执行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海南监管局 《关于加强投资者关系管理维护资本市场稳定的通知》(海南证监发[2009]第61 号)的要求,海南筑信投资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制定了2010
年度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计划,并经2010年 4月22日召开的第六届会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如下:
一、投资者关系管理的原则和目标
(一)投资者关系管理应遵循的原则
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应遵循以下原则:1、充分保障投资者知情权及其合法权益的原则;2、信息披露应遵守国家法律、法规,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和公司章程对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的规定的原则;3、不影响公司生产经营和泄露公司商业机密的原则;4、平等对待所有投资者的原则;5、高效率、低成本的原则。
(二)投资者关系管理的目标
公司通过各项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争取达到以下目标:1、通过充分的信息披露加强与投资者的沟通,促进投资者对公司的了解和认同,树立公司良好的资本市场形象;2、推动公司与投资者之间营造诚信互利的氛围,形成尊重投资者,对投资者负责的企业文化;3、投资者关系管理的最终目标是实现公司价值最大化和投资者利益最大化,维护资本市场稳定。
二、投资者关系管理的组织机构
公司董事长为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公司董事会秘书为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的实际负责人。公司董事会秘书室为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职能部门,在董事会秘书的领导下开展具体工作,负责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事务,公司其他部门配合董事会秘书开展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公司 2010 年将加强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力度,为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提供必要条件,按照监管部门的要求配置专门岗位和人员,在董事会和董事会秘书的领导下做好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
三、作好公司 2010年信息披露工作。《中国证券报》和《上海证券报》为公司信息披露指定报纸,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为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网站。根据法律、法规和上海证券交易所规定应进行披露的信息必须在第一时间在上述报纸和网站公布,保证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司应保证在其他公共传媒披露的信息不得先于指定报纸和指定网站,也不得以新闻发布或答记者问等其他形式代替公司公告。公司在开展投资者关系工作时应注意做好尚未公布信息及其他内部信息的保密工作,一旦出现泄密的情形,应当按有关规定及时予以披露。公司董事会秘书室应持续关注新闻媒体及互联网上有关本公司的各类信息,并须将该信息及时反馈给公司董事会及经营层,做到及时回应投资者和媒体的质疑,澄清不实信息。同时,要维护与加强与财经媒体的合作关系,正确引导媒体的报道,统一安排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接受对公司重要事项的采访、报道。
四、公司设立专门的投资者咨询电话和传真 (即电话:
0898-65206215;传真:0898-65206211)。董事会秘书室应指定专人接听投资者咨询电话,若指定人员在工作时间外出,应安排他人负责接听,保证在工作时间线路畅通。投资者来电咨询时,工作人员应及时接听电话,态度和蔼,语气温和,以公司已正式披露的法定信息为准,认真负责地回答投资者的询问。咨询电话号码如有变更应尽快公布。公司将利用网络等现代通讯工具定期或不定期开展有利于改善投资者关系的交流活动。
五、公司将丰富和及时更新公司网站的内容。可将新闻发布、公司概况、经营产品或服务情况、法定信息披露资料、投资者关系联系方法、专题文章、行政人员演说、股票行情等投资者关心的相关信息放置于公司网站。
六、通过股东大会、网上交流、接待来访等开展与投资者的双向交流,接受投资者监督。公司努力为中小股东参加股东大会创造条件,充分考虑会议的召开时间和召集方式以便于股东参加;合理、妥善地接待投资者来访,使来访人员了解公司业务和经营情况,同时避免发生有选择地、私下、提前向特定对象披露、透露或泄露公司非公开信息的情形,保证公司信息披露的公平性;公司进行投资者关系管理活动建立备查登记制度。对接受或邀请对象的调研、沟通、采访及宣传、推广等活动予以详细记载。至少应记载以下内容:
(一)活动参与人员、时间、地点、方式;
(二)活动的详细内容;
(三)未公开重大信息泄密的处理过程及责任承担(如有);
(四)其他内容。
七、开展投资者关系管理相关知识的培训活动。公司将以适当方式对全体员工特别是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部门负责人、下属公司负责人、持股超过50%的子公司负责人进行投资者关系管理相关知识的培训,并加强上市公司间的学习交流。
八、做好投资者相关信息的分析研究。董事会秘书室应每月关注并分析机构投资者和其他各类投资者的数量、构成及变动情况;持续关注投资者反映的情况、意见、建议等各类信息并及时反馈给公司董事会及管理层。
九、协助投资者处理历史遗留问题。截至目前,仍有部分持有公司内部职工股股份的投资者未办理其所持股份的托管登记手续,公司将继续配合此类投资者办理相关手续。
公司 2010 年将努力保持经营稳定,规范运作,认真开展上述投资者关系管理相关各项工作,实现公司价值最大化和股东利益最大化,促进投资者对公司的了解和认同,切实维护资本市场稳定。

  中财网
各版头条